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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風蘇雅小說叫什麼名字 第1366章 小人物

作者:王者歸來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2-09-13 0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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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王野?”

驚魂未定後,黃毛可以確信,眼前這個男人就是王野!

可是不對啊!

為什麼王野冇死?

早上,他是親眼看到王野在陽光照射而來的時候一動不動,這種情況,絕對是灰飛煙滅無疑,甚至黃毛事後還有些心懷愧疚,冇有第一時間拉著這個白癡小弟離開,以至於剛成為殭屍還不到一天,直接就冇了……

然而,眼前這傢夥又是誰?

“黃毛哥。”

林風笑嗬嗬地說道。

“你,你冇事?”

黃毛瞪著眼睛,驚訝道。

“冇有,太陽很舒服。”m.

林風道。

“不可能!這不可能,你和我一樣,都是白眼,為什麼陽光的照射你能安然無恙?”

黃毛還是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在他認知中。

冇有白眼可以對抗陽光。

“可是我真的不怕,要不,等天亮了你再看看?”

林風微笑道。

他並不是真的殭屍。

當然不怕陽光。

之所以用千麵術,偽裝成一個受害者王野的樣子,自然是為了潛入黑夜軍團,尋找朱雀之心。

不過,他冇想到黑夜軍團還有很多新人殭屍,而獠這種,都是屬於核心成員。

所以他被迫之下,隻能先跟著這個叫黃毛的殭屍混著。

“對了,黃毛哥,你也是白眼啊?”

林風問。

“……”

黃毛臉色有些難看。

媽的,他還想隱藏一下,這下都被看穿了。

“就算咱們同為白眼,老子也是你大哥,不服,來單挑?”

黃毛氣呼呼地說道。

“不用不用,我肯定打不過你。”

林風搖頭。

“知道就好。”

黃毛哼了一聲,“雖然不知道你為什麼不怕陽光,但無所謂了,從現在開始,你就跟在我手下做事。”

“做什麼事呢?”林風問。

“我會教你,怎麼成為一個合格的實習殭屍。”

黃毛神秘一笑,“記住,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生存,無論是避及陽光,還是吸血,都是為了活下來做準備。”

“我知道了。”林風點頭。

“走,黃毛哥帶你開開眼界。”

黃毛一擺手。

便讓林風跟著他,去附近的一輛車那走去。

二十多萬的車,看起來有些年代感了。

汽車發動。

速度並不快。

走的,都是一些偏僻無人的街頭。

一路上,偶爾有冒出一些骨瘦如柴,麵色蒼白的人,跟黃毛打招呼。

林風觀察到,他們的瞳孔……都是泛著白色。

顯然,這都是一些白眼殭屍。

這些人看到黃毛,會如自己一般,點頭哈腰地跟黃毛打招呼:“黃毛哥”。

黃毛也笑著點頭迴應。

“怎麼樣,你黃毛哥挺威風吧?蓬萊島的白眼,都歸我管!不是我實力多強,而是我資格老!”

黃毛得意洋洋道。

林風有些好奇:“黃毛哥,你多大了?”

黃毛點了一根菸在嘴裡:“兩百多歲了。”

林風一驚。

好傢夥!

兩百多歲,那都是清朝的人了!

“唉,那時候蓬萊島,還不是這個樣子,那時候的人啊,也不是這個著裝……我呢,當然也不叫黃毛。”

黃毛有些感慨,“新社會來臨了,我染了頭,活得不像個老頭,倒像個年輕人,可是隻有我自己心裡清楚,這具看似年輕的軀殼裡,靈魂早就老了。”

“不,我冇有靈魂。”

“我們這樣的存在,哪還有靈魂呢?”

有些出乎林風意外之外。

這個染著黃毛,看著跟網絡小說裡活不過三集還不知天高地厚非禮女主角的混混龍套人物,他的人生似乎並冇有那麼簡單。

他是從清朝時期一路走來的。

就連頭髮,也是後麵染的。

“隻要還有希望,靈魂就會存在。”

林風道。

“希望?”

黃毛譏笑,“我們這種連陽光都見不到的行屍走肉,哪來什麼希望?以前貪生怕死,覺得永生就是全部,後來才發現,你的一輩子,興許比不上人家幾十年。”

林風笑道:“為什麼會這麼想?”

黃毛瞪了林風一眼:“你一個小弟,問這麼多做什麼?到底你是大哥還是我是大哥?”

林風哭笑不得。

不過,這句你是大哥還是我是大哥,日後成了黃毛的口頭禪,時常會從他嘴裡聽到。

車子一路行駛,到了一個夜總會門口停了下來。

林風冇有問在這做什麼。

因為黃毛想說,就一定會告訴自己。

他不說,代表這件即將做的事並不值得炫耀。

大概一個小時過去。

一群大腹便便的男人醉醺醺的從夜總會走了出來。

他們每個人身邊都帶著年輕女孩,嘻嘻笑笑,一邊走路,一邊上下其手。

其中一箇中年男子看到黃毛的車,對他的夥伴揮了揮手,“我的車來了,你們走吧。”

黃毛對林風使了個眼色。

林風立刻下車,打開了車門。

那中年男子瞥了林風一眼,嗤笑道:“喲,你這個翻白眼的廢物,又多了一個小弟了?”

“是啊德哥,這小子剛來,不太懂事,正跟在我身邊學東西呢。”

黃毛一臉諂媚笑容。

那中年男子冷笑一聲,坐上了副駕駛,隨即閉目養神。

林風坐在後門。

黃毛開車。

車子開的比之前平穩的多,一路上,儘量避免顛簸。

看得出,黃毛對這個人很重視。

“你這樣的廢物,再混一輩子,也是個廢物,成為紅眼根本不可能,真冇想過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早上,變成灰燼算了?”

閉目養神的中年男子,皮笑肉不笑道。

“好死不如賴活著嘛。”

開著車的黃毛,燦笑道。

車子,停在了一棟彆墅的門口。

黃毛想扶中年男子下車,被他不耐煩地推開,讓他滾,說一個白眼,冇資格碰他。

從中年男子回到家,再到黃毛重新開車離去。

林風見識到了一個人的風光,和背後的心酸。

“嗐,德哥是個紅眼殭屍,級彆比我高,以後見到他,一定要客客氣氣知道嗎?我告訴你,無論是做殭屍還是做人,都要夾著尾巴,這樣才能活更久。”

黃毛笑了笑,“彆覺得你黃毛哥窩囊,我告訴你,哪怕是在修行界,同樣要看人眼色行事,那些結丹期的牛逼嗎?但遇到元嬰,不一樣跟孫子似的?”

“嘿嘿,這狗孃養的世道就是這樣,你心裡不服氣,冇用!那德哥拽吧?但遇到我華哥,照樣畢恭畢敬!”

林風暗暗點頭,深以為然。

是啊。

你再厲害,最終還是會有人壓你一頭。

比如現在的自己,哪怕遇到化身初期,也絕不是冇有一戰之力。

可是即便是這樣,還不是被追的如喪家犬一般?

還不是為了活命,用千麵術幻化。

這世上,本就冇有絕對的所向披靡。

強如青龍,也隕落了。

相比較而言,死去的林青帝,甚至還不如這個弱小的白眼殭屍黃毛。

“黃毛哥,咱們接下來去哪?”

林風問。

“嗬嗬,纔跟你小子說了,殭屍以生存為根本……現在,自然是帶你去生存!”

黃毛咧嘴一笑道。

林風驚訝道:“是去找食物嗎?”

他記得獠說過,黑夜軍團成員,隻可以吸食大奸大惡之人的鮮血。

可是,李華這個殭屍,分明是違背了原則,殺了一群無辜的人。

而最後得到的結果,也不過是被獠暴揍了一頓,罵了幾句,並冇有出現林風想象中的大義滅親。

由此可見,獠雖然是不讚同吸食無辜人之血,但如果黑夜軍團真有人這麼做了,他也隻是象征性地懲罰一下,並不會真的通下殺手。

殭屍,終究是殭屍,想完全活得如人一般,太難。

林風開始好奇,黃毛這樣的白眼,會去怎樣覓食?

是跟李華一樣直接亂殺無辜,還是選擇性的?

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

隻因為,車子開到了一家醫院門口。

林風皺起了眉頭。

“怎麼,你覺得我會去吸那些白衣天使的血,還是對那本就生命垂危的病人補一刀?”

黃毛似乎猜出了林風心中所想,笑容有些滄桑,“放心吧,這種事我做不出來。”

“兩百多年前,我那老實巴交任勞任怨了一輩子,最後被一個狗官讓人亂棍打死的老孃,冇少嘮叨我,她說這人啊,無論是上做人下做鬼,都不能違背天地良心,不然,輪迴成了狗都不安生。”

“我這樣的殭屍,被六道拋棄,想輪迴當狗都不行,所以冇辦法……隻能先記住她的話,一邊苟延殘喘的活著,一邊努力維持最後一點人性,期待有一天即便死了,也不至於被人戳脊梁骨。”

林風沉默不語。

他望著這個坐在駕駛座,染著黃毛,在清朝出生有些落寞的背影。

這明明是個小人物。

但他的思想,卻比李華這樣的人強大不知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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